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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行云流水 &#124; Yorick's Blog &#187; 和/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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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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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Ⅵ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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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3 Jun 2009 16:15:53 +0000</pubDate>
		<dc:creator>Yorick</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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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和/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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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沉默， 是无言的反抗； 沉默， 是无声的控诉； 沉默， 也是无奈的选择。 人， 不在沉默中爆发， 就在沉默中死亡！]]></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align="center">沉默， 是无言的反抗；<br />
沉默， 是无声的控诉；<br />
沉默， 也是无奈的选择。<br />
人，<br />
<span style="color: #ff0000;"><strong>不在沉默中爆发， 就在沉默中死亡！</strong></span></p>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i835.photobucket.com/albums/zz273/tumour/pihaiblog/2-1.jpg" border="0" alt="Photobucket"></p>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i835.photobucket.com/albums/zz273/tumour/pihaiblog/news2-1.jpg" border="0" alt="Photobucket"></p>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i835.photobucket.com/albums/zz273/tumour/pihaiblog/5a-1.jpg" border="0" alt="Photobucke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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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和/谐的代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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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1 Sep 2007 08:16:18 +0000</pubDate>
		<dc:creator>Yorick</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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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初我是在某不和/谐网站上看到消息，声称在17_da期间将强制关闭所有论坛/博客/留言板等交互性网站，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怀疑其真实性，然而通过博友 zEUS. 及其他一些途径证实了这起事件。同时 FeedBurner 提供的 RSS 输出服务也遭封/杀。 其实早在8月初，我相信已经有不少朋友注意到从国内访问国外网站非常之不稳定，一开始我就怀疑是否国内在进行大动作，通过某不和谐站点得到证实，因为17_da要来临了…… 然后就是发现在 google 上搜索 “17_da” 提示链接被重置……我不知道应该说是可笑还是可怜…… 就在上一篇日志《人民日报力挺网络言/论》中我还在探讨政腐是否真的意识到对于网络言/论，简单的封、盖、堵越来越失去效力，甚至会适得其反，我看……唉……知道“狗改不了吃屎”是什么意思嘛？ 一个字总结：操！]]></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初我是在某<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line-through;">不和/谐</span>网站上看到消息，声称在17_da期间将<strong>强制关闭所有论坛/博客/留言板等交互性网站</strong>，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怀疑其真实性，然而通过博友 <a title="自由博客前途未卜" href="http://zeuscn.net/archives/2007/08/31/the-future-of-our-blog/" target="_blank">zEUS.</a> 及其他一些途径证实了这起事件。同时 FeedBurner 提供的 <a title="feedburner" href="http://feeds.feedburner.com" target="_blank">RSS 输出</a>服务也遭封/杀。</p>
<p>其实早在8月初，我相信已经有不少朋友注意到从国内访问国外网站非常之不稳定，一开始我就怀疑是否国内在进行大动作，通过某<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line-through;">不和谐</span>站点得到证实，因为17_da要来临了…… 然后就是<span style="color: #ff0000;">发现在 <a title="google.com" href="http://www.google.com" target="_blank">google</a> 上搜索 “17_da” 提示链接被重置……</span>我不知道应该说是可笑还是可怜……</p>
<p>就在上一篇日志《<a title="Permanent Link to 人民日报力挺网络言论" rel="bookmark" href="http://www.pihai.net/harmonious/network-opinion.html">人民日报力挺网络言/论</a>》中我还在探讨政腐是否真的意识到<strong>对于网络言/论，简单的封、盖、堵越来越失去效力，甚至会适得其反，</strong>我看……唉……知道“狗改不了吃屎”是什么意思嘛？</p>
<p>一个字总结：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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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民日报力挺网络言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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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Aug 2007 09:14:49 +0000</pubDate>
		<dc:creator>Yorick</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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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和/谐]]></category>
		<category><![CDATA[第一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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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自/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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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人民日报力挺网络言/论》，这篇文章由南方都市报刊发，我是在手机上通过掌讯通看到的这则新闻，摘引一段： 昨天，《人民日报》10版“政治新闻”刊发《党/政/官/员直面网络时代》专题，报道中援引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的话说，对于网络言/论，简单的封、盖、堵越来越失去效力，甚至会适得其反，及时公开信息、引导舆论，才能争取工作的主动。 国内针对所谓“不和/谐的”网络言论向来是采用封、盖、堵的措施，通过上面这段话，政腐也承认这是事实。虽然，政腐还是厚着脸皮对外抗辩中国的人/权问题。不管如何，看到这则新闻还是应该感到一丝的高兴才对，毕竟是能放在桌面上来探讨了。 再来看在国内网络中展现“中国特色的”、“中国式和/谐的” G/F/W（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 G/F/W ，恭喜您，幸福的人儿），中国 G/F/W 第一案体现了其特殊的意义，终于有人第一次向 G/F/W 发起挑战，……是我们在对 G/F/W 多年无奈地愤怒以后，迈出行动的第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这是第一次一个普通民众公开对 G/F/W 说不！并且提升到法律的层面表示质疑（诉讼针对的是中国电信，会思考的人都知道矛头真正对准的是什么）。我个人的理解，在中国也许 G/F/W 有存在的必要，但为什么不可以赋其一个公开的、合法的身份呢？非要暗箱操作，背地放箭？采取这样下九流的招数，难道真的是不能见光的东西嘛？（你就承认了吧……）。“如果有/关/部/门觉得有问题的话，至少让我们明白问题在哪里，至少让我们知道和哪个部门联系。” G/F/W 也带来一定的好处，起码，更多的网民知道了这个只能处在黑暗角落的东西；更多的网民提高了网络技术，知道了如何使用代理，知道了不单只有“嘿咻”是需要“戴 T/o/r 的”。越是遮掩的东西，人们越是想看，真脱光了还不就是那么回事。 在我刚刚骂完忽悠人的网络防沉迷系统，准备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弊端时，厦/门酝酿立法监/控本地网站内容 禁止匿名发帖。精彩，太精彩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厦/门/散/步事件还没淡化，厦门政腐再次把自己推向风口浪尖，这样的气魄如果能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上……“思想无罪，言/论无罪，行为才有罪。”那种不以行为而以动机定罪的只有反/革/命罪，莫非如今网民都被假想成了反革命，把民众设为“假想敌”？（引文有修改）。也许言重了，不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党/政/官/员不敢直面网络时代？ PS: 中国 G/F/W 第一案的一审宣判将会很快到来，高院规定的期限是六个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title="人民日报力挺网络言论" href="http://net.chinabyte.com/34/3493034.shtml" target="_blank">《人民日报力挺网络言/论》</a>，这篇文章由南方都市报刊发，我是在手机上通过<a title="掌讯通资讯" href="http://show.handcn.com/" target="_blank">掌讯通</a>看到的这则新闻，摘引一段：</p>
<blockquote><p>昨天，《人民日报》<a title="党政官员，直面网络时代" href="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7-08/14/node_8.htm" target="_blank">10版</a>“政治新闻”刊发<a title="党政官员，直面网络时代" href="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7-08/14/content_16110937.htm" target="_blank">《党/政/官/员直面网络时代》</a>专题，报道中援引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的话说，<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对于网络言/论，简单的封、盖、堵越来越失去效力，甚至会适得其反，</span></strong>及时公开信息、引导舆论，才能争取工作的主动。</p></blockquote>
<p>国内针对所谓“不和/谐的”网络言论向来是采用封、盖、堵的措施，通过上面这段话，政腐也承认这是事实。虽然，政腐还是厚着脸皮对外抗辩中国的人/权问题。不管如何，看到这则新闻还是应该感到一丝的高兴才对，毕竟是能放在桌面上来探讨了。</p>
<p><span id="more-28"></span>再来看在国内网络中展现“中国特色的”、“中国式和/谐的” G/F/W（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 G/F/W ，恭喜您，幸福的人儿），<a title="Permanent Link to 中国 GFW 第一案" rel="bookmark" href="http://www.pihai.net/harmonious/the-first-case-at-gfw.html">中国 G/F/W 第一案</a>体现了其特殊的意义，<em>终于有人第一次向 G/F/W 发起挑战，</em><em>……是我们在对 G/F/W 多年无奈地愤怒以后，迈出行动的第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em>这是第一次一个普通民众公开对 G/F/W 说<strong>不</strong>！并且提升到法律的层面表示质疑（诉讼针对的是中国电信，会思考的人都知道矛头真正对准的是什么）。我个人的理解，在中国也许 G/F/W 有存在的必要，<strong>但为什么不可以赋其一个公开的、合法的身份呢？</strong>非要暗箱操作，背地放箭？采取这样下九流的招数，难道真的是不能见光的东西嘛？（你就承认了吧……）。<a href="http://blog.sina.com.cn/u/46e9d5da0100088h" target="_blank">“如果有/关/部/门觉得有问题的话，至少让我们明白问题在哪里，至少让我们知道和哪个部门联系。”</a></p>
<p>G/F/W 也带来一定的好处，起码，更多的网民知道了这个只能处在黑暗角落的东西；更多的网民提高了网络技术，知道了如何使用代理，知道了不单只有“嘿咻”是需要“戴 T/o/r 的”。越是遮掩的东西，人们越是想看，真脱光了还不就是那么回事。</p>
<p>在我刚刚骂完<a title="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href="http://www.pihai.net/harmonious/indulging-in-defense.html" target="_blank">忽悠人的网络防沉迷系统</a>，准备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弊端时，<a title="厦门酝酿立法监控本地网站内容" href="http://it.sohu.com/20070705/n250923482.shtml" target="_blank">厦/门酝酿立法监/控本地网站内容 禁止匿名发帖</a>。精彩，太精彩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a title="厦门散步" href="http://www.google.com/search?q=%E5%85%AD%E4%B8%80%E5%8E%A6%E9%97%A8%E6%95%A3%E6%AD%A5&amp;ie=utf-8&amp;oe=utf-8&amp;aq=t&amp;rls=org.mozilla:zh-CN:official&amp;client=firefox-a" target="_blank">厦/门/散/步</a>事件还没淡化，厦门政腐再次把自己推向风口浪尖，这样的气魄如果能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上……<a title="带头和谐" href="http://chiufai.org/2007-07-18/note-50/trackback/" target="_blank"><em>“思想无罪，言/论无罪，行为才有罪。”那种不以行为而以动机定罪的只有反/革/命罪，莫非如今网民都被假想成了反革命，把民众设为“假想敌”？</em></a>（引文有修改）。也许言重了，不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a title="党政官员，直面网络时代" href="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7-08/14/content_16110937.htm" target="_blank">党/政/官/员不敢直面网络时代</a>？</p>
<p>PS: <a title="Permanent Link to 中国 GFW 第一案" rel="bookmark" href="http://www.pihai.net/harmonious/the-first-case-at-gfw.html">中国 G/F/W 第一案</a>的<em>一审宣判将会很快到来，高院规定的期限是六个月。</em><br />
<img src="http://lh3.google.com/bunny.chen/RsLLKcLb09I/AAAAAAAAA3Q/v_VtYMXUkcw/s400/07071801.jpg" al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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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与大忽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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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Jul 2007 08:36:41 +0000</pubDate>
		<dc:creator>Yorick</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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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不知怎么着，总感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与“忽悠”一词太有关联了。 还是先说说什么是“忽悠”，放狗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这里解释的比较全面： hūyou 设下语言陷阱让别人上当。to prank，to trap somebody with language。[例]喂，这里是防忽悠公司，遇到有人脑筋急转弯请摁1，遇到卖拐请摁2，已经上当受骗，请拨110。 “大忽悠”就是设下语言陷阱让别人上当的人。 再来说说什么是“防沉迷系统”。TOM游戏频道有个专题 防沉迷系统是中国有关部门于2005年提出的一种技术手段，旨在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现状，设有该系统的游戏服务器中，未成年玩家如游玩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健康时间，游戏将会提出警示，并通过经验值减半、收益减半等方式促使玩家下线休息。 这个防沉迷系统能起到作用嘛？一个简单的身份证验证就可以判定坐在电脑前的游戏者是不是成年人？不知道是哪个白痴想出来的东西！也许这个垃圾系统可以“防”住部份孩子，但这类孩子往往都是有自制能力或者是已在家长的管束之下的，这类孩子根本就不要这个系统来“防”。真正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孩子都不是傻瓜，否则这么多在网络上贩卖身份证的人不会月进账可过万！对于这类孩子带来的是什么？让他们想尽歪门邪道，让他们有更多的谎言、欺骗！防沉迷系统说到底，根本只是为了某些人炫耀功绩或形式地做出来让我们看看政腐有多努力为未成年人着想。 总结：出台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人是“大忽悠”，忽悠的是孩子、家长、他们自己和整个中国。 各大运营商的逐利本质、钻进钱眼里的网吧、未成年人缺少更健康的娱乐手段才是网络沉迷问题产生的根源。]]></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不知怎么着，总感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与“忽悠”一词太有关联了。</p>
<p><span id="more-26"></span>还是先说说<strong>什么是“忽悠”</strong>，放<a href="http://www.google.com" title="google.com" target="_blank">狗</a>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a href="http://i-view.spaces.live.com/blog/cns!285174C23D9AC89E!693.entry" title="什么是忽悠" target="_blank">这里</a>解释的比较全面：</p>
<blockquote><p>hūy<font color="#ff0000">o</font>u 设下语言陷阱让别人上当。to prank，to trap somebody with language。[例]喂，这里是防<font color="#0000ff">忽悠</font>公司，遇到有人脑筋急转弯请摁1，遇到卖拐请摁2，已经上当受骗，请拨110。</p></blockquote>
<p>“大忽悠”就是设下语言陷阱让别人上当的人。</p>
<p>再来说说<strong>什么是“防沉迷系统”</strong>。TOM游戏频道有个<a href="http://games.tom.com/zhuanti/fcm/" title="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target="_blank">专题</a></p>
<blockquote><p>防沉迷系统是中国有关部门于2005年提出的一种技术手段，旨在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现状，设有该系统的游戏服务器中，未成年玩家如游玩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健康时间，游戏将会提出警示，并通过经验值减半、收益减半等方式促使玩家下线休息。</p></blockquote>
<p>这个防沉迷系统能起到作用嘛？一个简单的身份证验证就可以判定坐在电脑前的游戏者是不是成年人？不知道是哪个白痴想出来的东西！也许这个垃圾系统可以“防”住部份孩子，但这类孩子往往都是有自制能力或者是已在家长的管束之下的，这类孩子根本就不要这个系统来“防”。真正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孩子都不是傻瓜，否则这么多在网络上贩卖身份证的人不会<a href="http://cqtoday.cqnews.net/system/2007/07/26/000853727.shtml" title="身份证贩卖月收入过万" target="_blank"><font color="#ff0000">月进账可过万！</font></a>对于这类孩子带来的是什么？让他们想尽歪门邪道，让他们有更多的谎言、欺骗！防沉迷系统说到底，<a href="http://www.kenengba.com/post/41.html" title="什么是防沉迷系统" target="_blank">根本只是为了某些人炫耀功绩或形式地做出来让我们看看政腐有多努力为未成年人着想。</a></p>
<p>总结：出台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人是“大忽悠”，忽悠的是孩子、家长、他们自己和整个中国。</p>
<p><a href="http://news.ccidnet.com/art/1032/20070718/1147735_1.html" title="网络沉迷之根本" target="_blank"><span id="zoom" class="a14c">各大运营商的逐利本质、钻进钱眼里的网吧、未成年人缺少更健康的娱乐手段才是网络沉迷问题产生的根源。</spa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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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 G/F/W 第一案</title>
		<link>http://www.pihai.net/hexie/the-first-case-at-gfw.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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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1 Jun 2007 15:45:36 +0000</pubDate>
		<dc:creator>Yorick</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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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起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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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 G/F/W 究竟为何物，知道中国 G/F/W 第一案的人就更少了。我是5月份了解到这件事，现在这起案件应该已经公开审理（原定2007年5月29日上午9：00开庭），但我在网络上却找不到任何关于这起案件的后续报道，包括起诉人的原始博客也无法打开，很明显，已经被彻底和/谐掉了…… 还记得当时我在其博客中留言称之为“烈士”，并且特此解释说：之所以称呼您为“烈士”并非对您的不尊重，相反，我对您非常敬佩和赞赏，只是我认为这起案件会不了了之，甚至对您的人身安全都表示担心……难道我的预言成为现实？？？ 对 G/F/W 既痛恨又无奈的人应该知道这起案件的真正意义。终于有人第一次向 G/F/W 发起挑战，用法律作为武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无论结果如何，这都值得我们尊敬。……我们并不能真正的向 G/F/W 发起挑战，我们不能状告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这次的诉讼针对的是中国电信的服务问题，打的是一个擦边球。……是我们在对 G/F/W 多年无奈地愤怒以后，迈出行动的第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 我原本期望这起事件可以推进 G/F/W 的公开化、合法化，但最终还是被无情的“和/谐”了。我不知道这起事件是否就这样结束了，我所知道的是：继续在 G/F/W 面前选择屈服，妥协，或是发牢骚和谩骂（包括我自己）。 PS：斜体字均为摘自其他网友的言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里不提供原始链接，相信你们和“你们”会谅解。关于中国 G/F/W 第一案的具体信息，各位自行搜索，搜索不到是因为你“上网没戴 T/o/r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和谐、撞墙、 T/o/r ’，那么，恭喜你，你真的很幸福！”如果有网友知道任何后续信息，可以给我留言或者发电子邮件。 一句话总结：这件事情的影响力所及的范围恐怕还是有限的，关注的人，始终会关注，不关注的人，还是没有机会关注。最后，明眼人还是明眼人，不明眼人，恐怕还是不明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 G/F/W 究竟为何物，知道<strong>中国 G/F/W 第一案</strong>的人就更少了。我是5月份了解到这件事，现在这起案件应该已经公开审理（原定2007年5月29日上午9：00开庭），但我在网络上却找不到任何关于这起案件的后续报道，包括起诉人的原始博客也无法打开，很明显，已经被彻底<span style="color: #ff0000;"><strong>和/谐</strong></span>掉了……</p>
<p><span id="more-9"></span>还记得当时我在其博客中留言称之为“烈士”，并且特此解释说：<span style="color: #3366ff;">之所以称呼您为“烈士”并非对您的不尊重，相反，我对您非常敬佩和赞赏，只是我认为这起案件会不了了之，甚至对您的人身安全都表示担心……</span>难道我的预言成为现实？？？</p>
<p>对 G/F/W 既痛恨又无奈的人应该知道这起案件的<span style="color: #ff0000;">真正意义</span>。<em>终于有人第一次向 G/F/W 发起挑战，用法律作为武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无论结果如何，这都值得我们尊敬。……</em><em>我们并不能真正的向 G/F/W 发起挑战，我们不能状告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这次的诉讼针对的是中国电信的服务问题，打的是一个擦边球。……是我们在对 G/F/W 多年无奈地愤怒以后，迈出行动的第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em></p>
<p>我原本期望这起事件可以推进 G/F/W 的公开化、合法化，但最终还是被无情的“和/谐”了。我不知道这起事件是否就这样结束了，我所知道的是：<em>继续</em><em>在 G/F/W 面前选择屈服，妥协，或是发牢骚和谩骂</em>（包括我自己）<em>。 </em></p>
<p><span style="color: #ff0000;">PS</span>：斜体字均为摘自其他网友的言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里不提供原始链接，相信你们和“你们”会谅解。关于<strong>中国 G/F/W 第一案</strong>的具体信息，各位自行搜索，搜索不到是因为你“上网没戴 T/o/r ”。还是那句话<span style="color: #3366ff;">“如果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和谐、撞墙、 T/o/r ’，那么，恭喜你，你真的很幸福！”</span><span style="color: #ff0000;">如果有网友知道任何后续信息，可以给我留言或者发电子邮件。</span></p>
<p><span style="color: #3366ff;">一句话总结</span>：<em>这件事情的影响力所及的范围恐怕还是有限的，关注的人，始终会关注，不关注的人，还是没有机会关注。最后，明眼人还是明眼人，不明眼人，恐怕还是不明眼。</em></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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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开篇</title>
		<link>http://www.pihai.net/informal-essay/start.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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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5 Jun 2007 06:26:10 +0000</pubDate>
		<dc:creator>Yorick</dc:creator>
				<category><![CDATA[随笔 | Informal essa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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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itheme]]></category>
		<category><![CDATA[和/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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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折腾了一个晚上，终于用 WordPress 建成自己的个人博客。其实用WP程序建立博客还是比较简单，时间大部分是花在模板的修改上。目前应用的模板是 itheme ，喜欢的朋友可以放狗去搜一下，过段时间也许我会整理提供自己修改过的版本，当然是在有人需要的情况下 。很明显模板是仿 MAC OS 的，自己的系统桌面也用了一款叫作 FlyakiteOSX 的软件模拟 MAC ，非常漂亮。 itheme 这个模板感觉太炫，用我这里的方言来说就是“花泡”，看时间长了眼睛可能会有点不舒服，以后肯定是会更换模板，暂且用着先。 博客的内容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向，技术、时评等方面是一定会包括。有人曾说个人博客有什么资格写时评，我认为，这个根本就不是什么资格不资格的问题，“网络从来就是自/由的”（别和我谈论“绝对的自/由”），任何事情任何人的看法都不尽相同，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引用一位网友笨笨鸭的观点：首先，“我”誓死捍卫的是你“说话”的权/力，注意，这里的“说话”，应该与广泛意义上的“说话”有所差别，应是指通过思考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和见解（不论是对是错，但是自己实的想法），而不是不经大脑不负责任地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更不是别用心地制造、传播谣言和流言。如果这话成了纵容造谣和传播流言的保护伞，那这话就是句屁话。任何限制“说话”（注意网友笨笨鸭的前提）自由都是卑鄙无耻的！ PS：如果有一天，你不能访问本博客，很有可能这里是被“和/谐”了，也就是“撞/墙’了，然后记住这样一句话“在中国，安全上网要戴 T/o/r !”。如果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和/谐、撞/墙、T/o/r ”，那么，恭喜你，你真的很幸福！下面是我系统桌面，如何？还好看吧？呵呵。]]></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折腾了一个晚上，终于用 WordPress 建成自己的个人博客。其实用WP程序建立博客还是比较简单，时间大部分是花在模板的修改上。目前应用的模板是 itheme ，喜欢的朋友可以放<a title="google" href="http://www.google.com" target="_blank">狗</a>去搜一下，过段时间也许我会整理提供自己修改过的版本，当然是在有人需要的情况下 <img src='http://www.pihai.net/wp-includes/images/smilies/icon_smile.gif' alt=':)' class='wp-smiley' />  。很明显模板是仿 MAC OS 的，自己的系统桌面也用了一款叫作 FlyakiteOSX 的软件模拟 MAC ，非常漂亮。 itheme 这个模板感觉太炫，用我这里的方言来说就是“花泡”，看时间长了眼睛可能会有点不舒服，以后肯定是会更换模板，暂且用着先。</p>
<p><span id="more-1"></span>博客的内容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向，技术、时评等方面是一定会包括。有人曾说个人博客有什么资格写时评，我认为，这个根本就不是什么资格不资格的问题，“网络从来就是自/由的”（别和我谈论“绝对的自/由”），任何事情任何人的看法都不尽相同，<span class="tpc_content"> <span style="color: #ff0000;">“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span></span>，引用一位网友<a title="说话的权利" href="http://bbs.chinaswim.com/simple/index.php?t107011.html" target="_blank"><strong>笨笨鸭</strong>的观点</a>：<em>首先，“我”誓死捍卫的是你“说话”的权/力，注意，这里的“说话”，应该与广泛意义上的“说话”有所差别，应是指通过思考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和见解（不论是对是错，但是自己实的想法），而不是不经大脑不负责任地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更不是别用心地制造、传播谣言和流言。如果这话成了纵容造谣和传播流言的保护伞，那这话就是句屁话。</em>任何限制“说话”（注意网友<strong>笨笨鸭</strong>的前提）自由都是<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卑鄙无耻的！</span></strong></p>
<p>PS：如果有一天，你不能访问本博客，很有可能这里是被“和/谐”了，也就是“撞/墙’了，然后记住这样一句话“在中国，安全上网要戴 T/o/r !”。如果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和/谐、撞/墙、T/o/r ”，那么，恭喜你，你真的很幸福！下面是我系统桌面，如何？还好看吧？呵呵。</p>
<p><a href="http://i835.photobucket.com/albums/zz273/tumour/pihaiblog/desktop-1.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835.photobucket.com/albums/zz273/tumour/pihaiblog/desktop-1.jpg" border="0" alt="deskto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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