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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 G/F/W 究竟为何物,知道中国 G/F/W 第一案的人就更少了。我是5月份了解到这件事,现在这起案件应该已经公开审理(原定2007年5月29日上午9:00开庭),但我在网络上却找不到任何关于这起案件的后续报道,包括起诉人的原始博客也无法打开,很明显,已经被彻底和/谐掉了……
还记得当时我在其博客中留言称之为“烈士”,并且特此解释说:之所以称呼您为“烈士”并非对您的不尊重,相反,我对您非常敬佩和赞赏,只是我认为这起案件会不了了之,甚至对您的人身安全都表示担心……难道我的预言成为现实???
对 G/F/W 既痛恨又无奈的人应该知道这起案件的真正意义。终于有人第一次向 G/F/W 发起挑战,用法律作为武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无论结果如何,这都值得我们尊敬。……我们并不能真正的向 G/F/W 发起挑战,我们不能状告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这次的诉讼针对的是中国电信的服务问题,打的是一个擦边球。……是我们在对 G/F/W 多年无奈地愤怒以后,迈出行动的第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
我原本期望这起事件可以推进 G/F/W 的公开化、合法化,但最终还是被无情的“和/谐”了。我不知道这起事件是否就这样结束了,我所知道的是:继续在 G/F/W 面前选择屈服,妥协,或是发牢骚和谩骂(包括我自己)。
PS:斜体字均为摘自其他网友的言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里不提供原始链接,相信你们和“你们”会谅解。关于中国 G/F/W 第一案的具体信息,各位自行搜索,搜索不到是因为你“上网没戴 T/o/r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和谐、撞墙、 T/o/r ’,那么,恭喜你,你真的很幸福!”如果有网友知道任何后续信息,可以给我留言或者发电子邮件。
一句话总结:这件事情的影响力所及的范围恐怕还是有限的,关注的人,始终会关注,不关注的人,还是没有机会关注。最后,明眼人还是明眼人,不明眼人,恐怕还是不明眼。
六月 26th, 2007 at 11:25 下午
你好,我看到了的留言。目前他的blog是上不去,事实上是blogspot的blog又一次全部都上不去了。 你要继续看他的blog,你可以用你已经习惯的tor,或者比较方便的方法,就是通过bloglines或者google reader之类的订阅他的feed http://yetaai.blogspot.com/feeds/posts/default
不过最近我也没有看到关于诉讼的进一步消息~ 你可以打他手机联系一下,问问他的近况:13564096137
六月 27th, 2007 at 1:35 下午
谢谢Leira兄的提醒。
六月 30th, 2007 at 5:09 下午
刚才知道这件事情,如果我的网站被封锁了,我也会去告
九月 3rd, 2007 at 12:19 上午
Yorick:此留言删除,本站无宣教义务,望谅解。
九月 29th, 2007 at 12:12 上午
[Comment ID #49 Will Be Quoted Here] 主要是告状无门
三月 30th, 2008 at 5:27 下午
和谐社会
九月 12th, 2008 at 8:19 上午
全世界人都能看的网站就中国人不能看,这就好比伊朗女性、
十月 11th, 2008 at 2:52 下午
看到你的博客真的是很感動啊。
我有一個自由博客,現在還好沒有被封,是Google的,地址是http://coldxue.blogspot.com。
現在是漢奸當道的年代,中國社會黑暗的伸手不見五指!
民主無望,人權無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