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力挺网络言论》,这篇文章由南方都市报刊发,我是在手机上通过掌讯通看到的这则新闻,摘引一段:
昨天,《人民日报》10版“政治新闻”刊发《党政官员直面网络时代》专题,报道中援引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的话说,对于网络言论,简单的封、盖、堵越来越失去效力,甚至会适得其反,及时公开信息、引导舆论,才能争取工作的主动。
国内针对所谓“不和谐的”网络言论向来是采用封、盖、堵的措施,通过上面这段话,政腐也承认这是事实。虽然,政腐还是厚着脸皮对外抗辩中国的人权问题。不管如何,看到这则新闻还是应该感到一丝的高兴才对,毕竟是能放在桌面上来探讨了。
再来看在国内网络中展现“中国特色的”、“中国式和谐的” GFW(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 GFW ,恭喜您,幸福的人儿),中国 GFW 第一案体现了其特殊的意义,终于有人第一次向 GFW 发起挑战,……是我们在对 GFW 多年无奈地愤怒以后,迈出行动的第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这是第一次一个普通民众公开对 GFW 说不!并且提升到法律的层面表示质疑(诉讼针对的是中国电信,会思考的人都知道矛头真正对准的是什么)。我个人的理解,在中国也许 GFW 有存在的必要,但为什么不可以赋其一个公开的、合法的身份呢?非要暗箱操作,背地放箭?采取这样下九流的招数,难道真的是不能见光的东西嘛?(你就承认了吧……)。“如果有关部门觉得有问题的话,至少让我们明白问题在哪里,至少让我们知道和哪个部门联系。”
GFW 也带来一定的好处,起码,更多的网民知道了这个只能处在黑暗角落的东西;更多的网民提高了网络技术,知道了如何使用代理,知道了不单只有“嘿咻”是需要“戴 Tor 的”。越是遮掩的东西,人们越是想看,真脱光了还不就是那么回事。
在我刚刚骂完忽悠人的网络防沉迷系统,准备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弊端时,厦门酝酿立法监控本地网站内容 禁止匿名发帖。精彩,太精彩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厦门散步事件还没淡化,厦门政腐再次把自己推向风口浪尖,这样的气魄如果能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上……“思想无罪,言论无罪,行为才有罪。”那种不以行为而以动机定罪的只有反革命罪,莫非如今网民都被假想成了反革命,把民众设为“假想敌”?(引文有修改)。也许言重了,不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党政官员不敢直面网络时代?
PS: 中国 GFW 第一案的一审宣判将会很快到来,高院规定的期限是六个月。







August 16th, 2007 at 7:50 pm
现在看到的“河蟹”和就像之前看到“浴室俱禁”一样,头痛
August 24th, 2007 at 3:48 am
… 今天看了個 有點意思…
言論的自由,好像我聽了幾十年了。呵呵。
October 6th, 2007 at 8:41 pm
用国外空间就是好
不用担心博客被和谐了。。
不过人民日报既然说了,我想会有改观的
October 25th, 2007 at 9:42 am
我们被GFW日了这么久,终于有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这是值得庆祝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恕我直言,中国有相当一部分网民虽然表面上对GFW的所作所为很气愤,但却都犯了一个很普遍的通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相信对此不满的大多数都是个人站长或一个规模不大的站长团队,我也是一名建BBS未遂的小站长,同样,我也对此很不满,尤其是最近推出的专项备案,很是让我头疼,不得已,只能想办法找国外主机。
希望大家不要忘了一句话:凝聚产生力量,团结诞生希望。只要我们齐心协力,阴天会很快过去的。
October 27th, 2007 at 8:10 pm
中国是最民主的国家,广州是最安全的城市。
December 5th, 2007 at 2:41 pm
一句话:狗改不了吃屎